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预包装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含酒类)销售、热食类食品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店铺名称
平塘县重庆鱼庄
联系人
高文
联系电话
15885573588
店铺地址
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平塘县大塘镇农贸市场
入驻时间
2026-10-28
传承川酒匠心 · 纯粮酿造